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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证书变更办理

绿色食品证书变更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简称“证书”)有效期内,由于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认证产量发生变更,可提出证书变更申请,由省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简称“省绿办”)受理核实,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简称“中心”)审批,办理证书变更,颁发新证书。

一、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二)申请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三)是否符合变更程序和条件。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

(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四)《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管理办法》。

三、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绿色食品产品证书内容变更申请(附省绿办签署意见)。

2、绿色食品产品证书原件。

3、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当地工商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证明)及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变更商标名称需提交新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变更产品名称需提交拟采用的新包装设计样稿。

(二)缴纳相应费用

每变更一份证书,申请人须缴纳变更认证费2000元人民币。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省绿办提交变更申请。

(二)省绿办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变更申请、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心标志管理处。

(三)中心标志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材料受理,填写《证书变更审核表》,提交中心认证审核处审核。

(四)中心认证审核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材料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核合格的,由标志管理处提出办理意见,报送中心主任审批。审核不合格的,由认证审核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将原证书退还申请人。

(六)标志管理处根据中心主任审批意见,准予变更的,通知申请人缴纳变更认证费,制发新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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