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准备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填写《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连同下列材料一并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申请方与受审核方不同,亦应提供申请方的证明材料);
2)产品注册商标证明;
3)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要求时);
4)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批量转产鉴定材料);
5)产品标准(指产品明示标准,如执行国家标准则不必提供);
6)产品电工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安全检验报告;(列入国家安全认证强制监督管理的产品目录)
7)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以及受控关键零部件性能检验报告;
8)制造厂质量手册;
9)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同时可提交下列资料以供参考: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2)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3)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
产品检验
1、产品检验依据:产品标准.
2、产品检验步骤
1)根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认证单元及抽/送样范围和数量,向企业寄发《产品抽/送样通知书》;
2)由指定审查组或工作人员负责抽样、封样,并在《抽样单》上盖章签字,由企业负责将样品送达CSC指定的检验机构.
3)须在现场检验的,由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检验.
4)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检验机构的收费标准向检验机构直接交纳.
5)检验机构出具两份产品检验报告,将其中一份报告转交给申请企业.
评定与注册
1、评定形式
认证评定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认证评定主要以会审或函审的形式进行.
2、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主要包括:审查组提交的"工厂审查报告"评价报告;"产品抽样检验报告
3、认证评定
1)按照评定依据,对工厂审查结果和产品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认证评定意见.主任依据专家评定组的评定意见,做出认证注册与否的判定.对符合产品认证要求的申请方及其产品签发产品认证证书.
2)根据评定结论,向申请方发出《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
4、注册手续
通过产品认证的企业,在接到《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后,应办理以下注册手续:
1)签订《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
2)领取产品认证证书,办理标志使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