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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备案怎么申报
发布时间: 2021-01-15 10:58 更新时间: 2024-05-07 09:00

一、国外进口化妆品在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前都必须接受国家SFDA的审批。


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未领取该批件的进口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只有获取了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才能使清关商检得以进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2010年4月1日实施了新版《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二、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的关税是多少?


关税:一般护肤品6.5%、彩妆及香水10%;


增值税:统一为17%;


消费税:彩妆及香水类涉及消费税30%。


三、何谓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备案,如何申报?


     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即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申报获准批件后,由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后,贴在产品原外包装上的产品中文信息【具体可参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44号公告的规定,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所有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得备案后方能进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在2006年4月1日起,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进出口化妆品的标签审核与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实行预先审核。由各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检验合格后,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即可进口。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标签审核、抽检、查验,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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