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 更新时间 2025-01-11 09:00:00 价格 6000元 / 份 联系电话 17324419148 联系手机 17324419148 联系人 陈鹏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企业必须按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正确、规范的使用节水认证标志。
其中包括:
1)通过认证的产品必须在产品适当的外观明示认证标志,以利于消费者识别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及认证机构的市场监督。
2)认证标志由认证机构统一制作,企业应事先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标志使用方案申报表》和《标志领用申请表》。
3)企业还可以自愿将认证标志直接印刷于获证产品的产品外包装物、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同时报认证备案。
4)直接印刷于产品外包装物、产品、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上的认证标志,其图案、尺寸及颜色必须符合《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3号令)的规定,尺寸准确,不变形。
5)企业应建立认证标志保管、分发和使用制度,每年定期向认证机构报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
申请节水认证需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节水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或等同采用 ISO9001—2008 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相关节水产品认证机构的补充要求。 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水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 产品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质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相关节水产品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产品节水性能符合相关节水产品认证机构确认的能效标准或制定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节水产品认证欢迎来电,专业的团队为你服务!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17324419148
- 经理:陈鹏
- 手 机:17324419148
- 传 真:0755-85228660
- 微 信:17324419148
单位官网